收到政府征地补偿款如何做账
企业因城镇整体规划、库区建设、棚户区改造、沉陷区治理等公共利益进行搬迁,收到政府从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的搬迁补偿款,应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。其中,属于对企业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损失、有关费用性支出、停工损失及搬迁后拟新建资产进行补偿的,应自专项应付款转入递延收益,并按照《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——政府补助》进行会计处理。企业取得的搬迁补偿款扣除转入递延收益的金额后如有结余的,应当作为资本公积处理。
相关文章:
相关推荐:
- 即将上市的数字货币-即将上线交易所的新加密货币
- 天健集团收盘涨2.79%,主力资金净流入2536.24万元
- 10月31日西部利得碳中和混合发起C净值增长0.93%,近3个月累计上涨12.79%
- 无人驾驶概念31日主力净流出100.86亿元,润和软件、欧菲光居前
- 金桥信息(603918.SH):尚未实施股份回购
- 东芯股份收盘涨4.58%,主力资金净流入2595.69万元
- 统一大市场概念31日主力净流出3.65亿元,万林物流、飞马国际居前
- 10月31日财通稳进回报6个月持有混合C净值增长0.02%,近3个月累计上涨0.06%
- 现在黄金价格多少-现在黄金价格多少钱一克
- 10月31日华宝生态中国混合A净值增长1.04%,近3个月累计上涨18.86%